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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学科部部务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5日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部管理和决策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及规范化,建立系内部良好的统筹协调、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工大党发〔201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学科部工作会议简称“部务会”是学科部研究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基本形式。凡涉及本学科部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交流合作等工作的重要事项,都应提交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部务会组成人员

部务会由学科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学科部副主任、支部委员等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必要时吸收学科责任教授、骨干教师等参加。

二、部务会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学科部实际,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实施措施。

2.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的实施措施。

3.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学期工作计划制定学科部发展计划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研究解决本学科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征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教学方面的问题。

5.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研究本学科部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工作。

6.研究决定学科部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问题。

7.研究决定学科部教师的选拔、培养、使用以及人事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包括职工岗位设置、竞聘上岗、教师人才引进等。

8.研究决定学科部教师的考勤、考核、聘用等工作;对教职工的职务晋升、奖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9.研究决定学科部招生、就业、班主任的选聘、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有关重要问题。

10.研究决定学科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重要问题;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11.研究决定学科部重大教学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12.研究落实学科部党支部、学科部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问题。

三、部务会议题确定

1.部务会会议的议题由学科部主任和支部书记研究确定。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事先向学科部主任或党支部书记提出,由学科部主任与支部书记协商后汇总。

2.根据会议议题的主要内容确定部务会会议主持人,以研究讨论思想政治建设、理论学习等为主要内容的,由支部书记主持;以研究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科技开发、行政等工作中的重要事宜为主要内容的,由学科部主任主持。

3.会议召开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应提前1天送参加会议的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4.部务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会议可随时召开。

5. 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临时研究,一般不列入部务会会议议程。

四、部务会工作要求

1. 参会人员必须以学校和学院发展的整体利益为重,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强团结,相互协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部务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力求形成共识,必要时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与会人员就某一问题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暂时搁置议题,待与会人员进一步思考后另行开会研究决定。

3.部务会形成的决议,如对已形成的决议有异议,可保留自己的意见或通过正当渠道反应,但在决议未改变前,必须无条件地维护并贯彻执行。

4.凡经部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如需调整,则应提交部务会进行复议决定。

5.部务会讨论的过程、内容、决议未授权传达的,必须严格保密,由此导致矛盾、影响工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部务会讨论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事项时,本人应予回避。

7.部务会讨论通过的决议由学科部主任或支部书记向相关领导汇报,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学科部教师公布和通报。

8.会议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

9.部务会应设立专门的记录本,供学院及学校随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