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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作者:

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必须服从服务于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优先保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应用学科和新兴学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学科、学术群体的引进力度。学院引进的人才,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良好的合作精神,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建立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积极探索、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

引进程序

基本原则:自下而上,即学科部提出人才需求,上报学院;学用结合,即人才专长与岗位需求相结合。

具体引进程序:简历初审→学科部意见(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确定引进人才种类:学术带头人;学术梯队;新毕业生。明确岗位职责与具体教学科研任务)→学院主管领导根据人才计划审核→若初步同意引进,对被引进人进行面试、考核(学科部负责)→上报院务会讨论→组织上报材料并进行调研→上报学校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