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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科研】经济与管理学院成功主办“2024年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暨技术转移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为提升首都知识产权国际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国际化知识产权及技术转移人才的培养,2024年10月19日下午,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北工大科技大厦日新厅主办了“2024年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暨技术转移研讨会”。本次会议出席专家和嘉宾包括: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研究员裴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郝明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季冬梅,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海淀区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侯成训,北京卓晖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专利代理师杨颖,以及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周贺微,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教师魏德、涂靖。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教师刘自钦担任主持人,司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学会有关同志,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的近百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会议。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三个单元。

会议第一单元由刘自钦老师担任单元主持人、与谈人,裴轶老师、涂靖老师发表报告。涂靖老师以“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与竞争”为主题,探析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现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的问题、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情况、知识产权国际领域发展趋势。涂老师指出,在知识产权国际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影响力对于国家后续发展有重要作用。我国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需要不断提高,应当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的中国作用、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深度合作,更好迎接知识产权国际领域深入合作的发展大势。

裴轶老师以 “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比较:美国、欧盟的视角与中国镜鉴”为主题,介绍了美国、欧盟与中国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对三个国家或区域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异同予以分析。裴老师指出,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中国的数据知识产权立法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新挑战。中国可以借鉴美国和欧盟的经验,平衡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数据的开放共享;可以建立包括国家、地方和行业层面的多层次数据治理体系,以适应不同层级和领域的数据管理和保护需求;可以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数据的合理利用。在保护数据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第一单元最后,刘自钦老师对涂靖老师、裴轶老师发表的精彩报告表达诚挚感谢。刘老师指出,涂老师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视角出发,提出我国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争取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的具体方案。裴老师在比较美国、欧盟、我国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异同之后,提出我国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建构路径,裴老师关于法律安定性与法律政策化之间张力的意见,尤其引人深思。在建构我国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时,应当重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优先于结果取向之目的解释这一基本法律方法。

会议第二单元由郝明英老师担任单元主持人,周贺微老师、郝明英老师、魏德老师发表报告,季冬梅老师担任与谈人。周贺微老师以“创新视角下知识产权激励与技术转移激励”为主题,对激励理论依据与现实支撑、知识产权激励、技术转移激励、知识产权激励与技术转移激励互动予以探析,继而给出创新视角下解决不同激励机制之间紧张关系、激励资源相互竞争现象的对策建议。周老师指出,从创新视角看待知识产权激励与技术转移激励,应当综合考虑国内创新秩序与国外创新环境,从私权保护与公共治理双重视角,在具体场景设计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激励制度,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郝明英老师以“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证明责任研究”为主题,探讨了证明责任的理论依据与法律依据、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证明标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等问题。郝老师指出,对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证明标准的选择,有必要明确以“高度盖然性”为主,“排除合理怀疑”为辅助的多元证明标准;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设置方面,需结合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区分结果责任的承担与行为责任的转移。

魏德老师以“惩罚性赔偿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中的适用”为主题,对惩罚性赔偿制度与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予以介绍,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中使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反两方面意见,认为在这类纠纷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正当性,继而对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予以探析。魏老师指出,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应以权利人主观善意、侵权人主观恶意且行为情节严重、损害严重为条件;为了在实现惩罚性赔偿功能的同时,保证司法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惩罚性赔偿的数额计算应当符合“比例原则”;建议优先采用以合理许可费为准确定的补偿性赔偿金,作为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准,应在考量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行为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

第二单元最后,季冬梅老师对周贺微老师、郝明英老师、魏德老师发表的精彩报告予以评议。季老师指出,三位老师深入探讨了专利与技术转移领域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周老师探究的激励理论,在法律制度治理效果的分析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运用激励理论评判对技术成果赋予知识产权的正面与负面效果,有利于推动高价值技术的发展进步。郝老师建议采用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证明标准,能够指引专利纠纷当事人合理利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防止专利无效制度异化为专利侵权被告的投机抗辩工具,有利于避免行政与司法资源浪费,实现整体社会效率的最大化。魏老师提出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金额计算方法,有助于解决司法机关难以直接裁定专利使用费费率的问题,让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更具灵活性与可操作性,有利于避免标准必要专利特有的专利劫持与反向劫持问题,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会议第三单元为自由讨论环节,候成训副会长、杨颖律师针对第一单元、第二单元各位专家、老师的报告主题,分享了在专利等知识产权实务工作中的经验,并结合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候会长指出,在我国数据保护缺乏基本法律的背景下,可以通过法律实践积累经验,从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互动的视角组建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保护制度。杨律师指出,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中,如何认定专利权人与专利实施人的恶意是一个难点,在专利权人以惩罚性赔偿迫使专利实施人接受其单方许可条件的情形,现有法律制度如何应对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此外,厘清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证明标准,确保专利确权授权程序的规范化,能够提高专利确权授权程序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具有重要的法律现实意义。在第三单元最后,魏德老师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功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等问题,与参会专家和嘉宾进行交流。

会议最后,刘自钦老师对本次学术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向参会的参会的各位专家、老师、嘉宾及学生表示衷心感谢。至此“2024年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暨技术转移研讨会”圆满结束!